各区县建委、房屋管理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市房地产交易所:
为规范房屋交易权属登记行为,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我委制定了《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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