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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