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2005]14号文件要求,部研究起草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05年12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联系人: 张昉
联系电话:(010)66558237
传真:(010)6655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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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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