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法规——专业房地产法律法规 返回首页  
标题  法规文号   内容   按发布时间搜索
打印本页
关于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0]4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0-9-25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我部组织专家对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银房兆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安大华永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该6家企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评审合格的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09261013,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190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 www.kinge.net 京ICP证040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