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法规——专业房地产法律法规 返回首页  
标题  法规文号   内容   按发布时间搜索
打印本页
关于2010年第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0-6-21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迟洋等6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陈海燕等94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施凯等218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段宁等47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黄治斌等150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3人)

     2.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94人)

     3.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18人)

     4.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471人)

     5.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50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
  1.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3人)
  2. 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94人)
  3.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18人)
  4.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471人)
  5. 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50人)

© www.kinge.net 京ICP证040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