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土地估价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估协发〔2008〕16号)文件要求,我市土地估价师换证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现将第二批土地估价师换证名单公示,请各评估机构、土地估价师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协会。
公示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7日
联系人:董海舰 64409672
附件一:公示名单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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