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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执行文件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房屋产权管理收费 计价格[2002]121号
陕价费调发[2002]62号 登记费 私产 每件80元 公产 每宗500元 交易手续费 住房转让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 按住宅建筑面积每平米3元,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 按住宅建筑面积每平米1.5元,由转让方承担。 存量房、继承、赠与 按住宅建筑面积每平米6元,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房改房 按住宅建筑面积每平米3元。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 新建非住房 按建筑面积每平米5元 存量房 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0元 住房租赁手续费 成套的 100元/套*件合同 出租方承担 在合同有效期内 不成套的 每件合同减半计收 非住房租赁手续费 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 150元/件合同 500平方米以上 200元/件合同 契税收费 契税暂行条例 买卖契税 商用、别墅、其它 按成交价征收3% 普通住宅 按成交价征收1.5% 赠与契税 按评估价格3%收取,并收取0.5%的评估费 房地产中介代理收费 市价房发(1995)218号 房产租赁 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一个月成交租金计收,双方各承担50% 西安市房屋买卖代理收费 买卖成交价格在5万元以内收取2.5% 双方各承担50% 买卖成交价格在5-10万元收取2% 买卖成交价格在10-50万元收取1.5% 买卖成交价格在50-100万元收取1% 买卖成交价格在100万元以上收取0.5% 代办产权变更手续 - 赠与、继承、析产手续 每件收取500元,剩余证不收费 房产买卖手续 每件收取600元 其它 双方按规定商定收费标准 代办其它手续 - 评估手续 每件收取500元 抵押登记手续 每件收取500元 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手续费 按贷款额收取2‰ 二手房按揭代理费 按贷款额收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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