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
你会《关于将拆迁评估地价区“东环路以西”更改为“东三环路以西”的请示》(北估秘[2006]020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会意见。即原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北京市物价局印发的《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京房地评字[1999]656号)所附“北京市城近郊区非住宅区类划分说明”中,三类地区朝阳区段“东二环路以东,通惠河以北,东环路以西,朝阳门外大街以南范围内除二级地类以外的区域”所称“东环路以西”有误,应为“东三环路以西”。请你会在拆迁评估工作中予以纠正,并向拆迁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此复
二〇〇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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