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李丹等93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刘玲利等97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史艳荣等686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马自国等649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李丹等9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刘玲利等9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史艳荣等686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马自国等649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