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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永慧等29人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蔡利建等55人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2010年第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0-1-13

 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经审核,刘永慧等27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1),黄菊清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3);蔡利建等5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7名)

     2.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55名)

     3.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1.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7名)
  2. 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55名)
  3. 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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