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地价动态监测土地估价机构、土地估价师:
《北京市地价动态监测机构及估价师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8年12月22日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有关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地价监测的质量。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