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市建委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附件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