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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测办[2009]35号
   2009-4-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和2009年“全国测绘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确保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测绘局拟于4月下旬召开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近5年来测绘资质管理工作情况,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部署全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主管处室负责人各1人,国家测绘局机关有关司(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各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42324日,422日报到。

  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翠怡酒店(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222号,电话:0871-6116655)。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于415日前传真至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和云南省测绘局。

  (二)请云南省测绘局、河北省测绘局、吉林省测绘局、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江苏省测绘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四川测绘局在大会上作测绘资质管理经验交流发言。请大会发言代表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每个单位发言时间20分钟),于417日之前将发言材料电子文本报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市场处。

  (三)请参会代表将到达昆明的时间、航班、车次提前告知云南省测绘局,以便安排接站。需要代订返程票的代表,将车次、航班提前告知云南省测绘局。

 

 

  联系人: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李媛媛 阿克班

  电 话:01068354317 010--68314765(传真)

  E-mailchzz@sbsm.gov.cn

  云南省测绘局 赵茯华 张伟

  电 话:0871--4165327 0871--4165362

  手 机:13888918926 13888441909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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