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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76号
来源:建设部   2007-3-1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3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3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3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1.80

1.98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14

4.32

   五年以上

4.59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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