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2011年第四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 2、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3、核准的工程监理企业名单; 4、核准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5、核准的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