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国土局各分局、各相关单位、北京产权交易所: 为保证我市矿业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培育和发展我市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矿业权出让转让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局制订了《北京市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公开交易办法(试行)》,并经2010年5月31日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公开交易场所设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二、北京产权交易所应加强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出让和转让交易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附件:北京市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公开交易办法(试行).doc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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