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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4-8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东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泰安市规划设计院、宝鸡市规划设计院晋升为甲级规划编制单位,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暂定甲级资质延续一年。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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